第3章_傲娇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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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断了,没门儿的事,这辈子,他就得纠缠着她,谁叫她惹了他,惹了他还想自己一个人风淡云轻地退开去,没门子的门!

  照常上班。

  小七跟个没事人似的照常上班,回头一看秦洁,见她正在包装着花,动作也算是熟练,在这里打工几个月,算是熟练工。

  “Lisa——”见着lisa看着自己,秦洁索性地就停下手头的活儿,把个大把的红玫瑰往她面前一放,指着花,“要是天天有人这么送花给我,我指定会对他说还不如折合成钱给我最好,可是怕一说出口,让人家觉得我太铜臭,这人是不是就得装着?”

  小七笑了,这话她也觉得有几分道理,谈恋爱嘛,是得怎么浪漫怎么来,这要是说到结婚,还是得实打打的算讲着每天的花销,总不能是过了上半月下半月的钱没地儿找个着落的。

  “各花入各人眼,总会碰到对的那个人,你说是吧?”她就是随便给应付着,就是心里头有话也不愿意跟秦洁来个底碰底的大揭密,“要是人家折合成钱给你,你又觉得人家太世俗了。”

  “这话说的还真对,没错儿。”秦洁笑得乐呵呵,觉得她说的贼有道理,“对了呀,早上我来的时候接到老板娘的电话了,她说呀情牵一生那边的花算是白送了,听说那对不结婚了。”

  不结婚了?

  小七正在打着结,在弄成束的花底部打个结,好看的蝴蝶结,一听这话,手里的花差点儿没拿住,只是,她还是有些克制力,愣是没让秦洁注意到这个,嘴角微咧,“也不是白送,至少钱不会跑了。”

  “也是,管人家结不结的,我们花店有钱收就成了。”秦洁赞同,凑近着她,“晚上有没有什么事,要是没事的话,跟我去玩玩?”

  她摇摇头,什么都没有兴趣,嘴上说道,“得,你们一帮小年轻的,我这把老骨头可是经不起,摇坏了我可得爬不起来。”

  秦洁闻言一笑,那眼睛就极差没眯成一条线。

  小七看着她青春逼人的样子,一愣,又是迅速地反应过来,曾几何时起,她都已经过了那个年岁好多年,如今都是二十有八,心境儿更是回不去。

  那时候,她还指着跟人一生一世一双人,孰料,这年头到底是大尾巴狼多些,她不怪别人,怪也只怪自己,怪自个儿没眼光,愣是叫大尾巴狼给咬上一口,咬得可狠了,这么多年都是没缓过来,也恐怕是这辈子都是缓不过来。

  花店的老板娘一般是不来,店全交给小七打理,就是秦洁也小七作主招的打工学生,老板娘也是个能放心小七的人,店里生意也还不错,靠着老板娘的人面,总是会有生意。

  “不想做了,为什么,你在这里都半年了。”

  位于南京路上的咖啡馆,有着朴素的外表,一瞅过去普普通通的,与街面上林立着的华丽店铺一对比,有那些个不太协调,又显得特立独行。

  外墙远远地瞅过去,都有点斑驳剥落了。

  但推开门进去,眼前满是红红的颜色,是那种有火焰一般的金红,每个桌上,有客人的、没有客人的,都燃着蜡。

  让人觉得有点神秘,那种金红的墙壁。

  坐上一会儿,喝一点酒,慢慢就有了想要倾听,或者倾诉的愿望,两个人会离桌子越来越近,眼睛里的栅栏一点点打开,烛光闪烁里,能看到通往心灵深处的长长的甬道。

  窗边的桌椅上坐着两人,那是两个女的,面对面地坐着,面对着窗子的是小七,背对着窗子是花店的老板娘,人家是四十出头的,看她的模样打扮也真是看不出来她都是四十出头了,就是那儿子都是大学了,听说还是清华的。

  就她一身的雪白蕾丝长裙,头发是烫卷的,披在脑袋后面,唇瓣上着透亮的唇彩,就是喝咖啡这会儿工夫,那上头的颜色还是完好无整,指甲整一个雪白的,水钻铺在上头,亮得很,从背后瞅,绝对就能以为她就是个小年轻,当面看过来,确实是有点年份了,尤其是好个身段,没一处不是好的,叫人真是忍不住想要多看几眼。

  她是谁?

  那是人称郑姨娘的郑利秋!

  她的男人是谁?

  还能叫她做这个称不上好听或者又是别人嘴里有那么艳羡上几分的名头儿?

  谁都知道,可谁敢当面提起这个事,不过就是背地里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小七面对着她,端起咖啡,试着浅啜一口,觉得那味道还是挺道地,“都半年了,时间真挺长,要不是蔓姐你说起,我还真没想自己做了大半年了,现在想换个地方。”

  她当初就说好随时要走的,现在更是非走不可了,那个于家新任的孙女张鸯鸯,当然,她听于震说起过,那根本就是于浅浅,事儿是叫人觉得有些个离奇,可于家人认定的事,谁敢说半句?

  “你这样子真好,我还真就是羡慕你这样的,像我,大半辈子就这么过来了,都不知道自己过的是个什么日子,真想跟你一样出去走走,趁着年轻时走走。”郑利秋说的是一脸向往,颇有点梦幻的感觉。

  小七见惯了人,面前这位的事儿,她哪里可能是不清楚的,当年这位与那位的事,可是少不了她爸爸伍红旗在中间牵线搭桥,这位可能不认识当年的伍卫国,她可是认识当年的郑利秋。

  “蔓姐,你说什么哦,还大半辈子。”她没空对别人家的事发表意见,就算是郑利秋是那位的啥啥,她也不稀得说一句,何必呢,与她又没有什么相干的,“恐怕这是最后一次见蔓姐了,我明儿就走,东西都交给小陈弄好了。”

  小陈,那是郑利秋的秘书。

  她真心想走,离开这里,挺厚脸皮的,从于震订婚到现在取消婚礼,半个月的时间,她拖了这么久,原想着早就离开,还是耐不住心里头的那么一点儿不舍,拖到了现在。

  现在,她真要走了——

  是真的。

  ☆、004你给不起我一生一世

  “没有伞的孩子,必须努力奔跑。”

  ——————周立波

  小七回到花店里,秦洁还在花店里忙活着,此时,店里客人来的正多,生意是好时段。

  秦洁把手头的花包好,递给客人过去,见店里的客人都心满意足地走了,总算是大大地松上一口气,走到小七身边,“Lisa,你真要走了呀,这里不是做的好好的吗,干嘛要走?”

  小七侧身瞅着这个眉清目秀的小姑娘,想起自己这个年纪的时候还不知道在哪里落魄的日子,小小的锥子脸,显得极为精致,五官拆开来看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可合在她的脸上,让人能看出几分迷人的味道来。

  “这里呀,我不想待了,换个地方,总不能老在一个地方等着,太叫人腻味了。”她说的轻描淡写,仿佛她真是那样的人,不肯在任何一个地方停歇下来。

  秦洁仿佛没把她的话放在心上,眼里多了点好奇之色,“是不是跟那天晚上来找你的人有关?”她问的小心翼翼。

  那天晚上?

  小七自然是记得的,那事儿还不过前段时间的事,于浅浅,或者叫张鸯鸯带着她丈夫一起来到她的店里,后面还跟着三个男人,那些人,她都认识,或者说以前认识,可现在,她一个人也不认识。

  伍红旗的女儿,光顶着这个名头,就足以叫她从云端跌落下来,那种粉身碎骨的感觉,她是怕了,怕的不行了,再也受不起,一点儿都不行。

  可是——

  她望着秦洁,脸上笑着,“你看到了呀,真是叫人不太好意思呢,”她笑得很大声,像是要把所有的声音都从胸腔里发泄出来,“也是哟,人家要结婚了,我还不走干嘛呀。”

  她似乎是在问,又似乎是在告诉自己,他又不她的谁,他给不想她要的一生一世,她也不想跟他一生一世,一生一世太长,人生又太匆匆,何必太把自己给累着!

  秦洁就是远远地见着有人进花店,那样子好像不是买花,别的都没看到什么,更没有听到什么,也就是那么好奇的一问,听到她如实回答,脸上也是挺尴尬的,“也是,拖下去也不是办法,几时走呀,我送你。”

  摇摇头,小七轻声拒绝,“不用,今天是最后一天了,我东西都弄好了,店里的账目都是清楚的,你帮忙交给陈秘书就成,我现在就是来收拾一下。”

  她这一走,秦洁还得看店,自然是走不开的,再说了,她早已经订好机票,现在就走,要走就走,无须回头,她是这么告诉自己的。

  手提袋里,下午两点的机票,单程票。

  候机大厅里,小七悠闲地坐在里面一个很宽敞的位置里,从她坐的这边还能隔着玻璃瞧见外头飞机的起落,她喝着咖啡,冰的,从嘴里喝入到胃里,能让她全身舒畅。

  她没有行李,惟一的东西就是放在桌面的小手提包,小手提包旁边是个登机牌,她的心无比安定,就仿佛是吃了太上老君的定心丸,即使是家变的那一刻,都没有此时冷静。

  机场广播里的声音,那是说的是她的班机,她淡定的站起身来,一手捏着登机牌,一手拿着手提包,手提包很轻,放着她全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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